原创 司法部谈涉企行管家婆天天好资料大全政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中新网北京1月7日电 (孔令佑)中国司法部新闻发言人、法治宣传中心主任费翔红7日在北京表示,针对企业反映较多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有记者提问,频繁的行政检查增加企业负担,针对目前企业反映较多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意见》有哪些规定?费翔红回应称,《意见》对此作了明确要求,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的频次。
费翔红表示,《意见》主要从四个方面作出规定:严控现场检查,合理选择检查方式,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公布年度检查频次的上限。
《意见》要求,能够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落实的,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比如,关于企业的基本信息、有无获得行政许可等情况,行政机关可以经内部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取的,就没有必要再去企业进行检查。
针对检查方式的选择问题,费翔红表示,行政检查能合并的合并,能联合的联合,不得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例如,在餐饮行业的检查中,执法部门就可以对有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无餐具消毒设施、环境卫生状况等内容一并进行检查。
费翔红指出,检查频次的要求应根据企业自身管理的规范程度而有所区别,不能搞“一刀切”。对于经营比较规范、信用等级高的企业不需要频繁地进行检查,对于那些管理不规范、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就要加强管理,检查频次就要高一些。《意见》要求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在今年6月底前建立本领域分级分类检查制度。
费翔红表示,目前,有些领域的主管部门对于企业的检查过于频繁,导致企业疲于应对,正常的生产经营都受到了影响。针对这种现象,《意见》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要在今年6月底前公布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最大限度减少检查频次,切实把一些不必要的检查减下来,降低企业的负担。(完)
吴江浩:最大原因是美国内一些人不接受中国取得更大发展,这是问题根本所在。为此美方大肆动员同盟国家,企图把中美之间的问题变为中国和世界的问题,在此过程中日本也被卷入其中。我们希望日方认清形势,做出正确判断。日美有同盟关系,中日也签有和平友好条约。这是经过两国立法机构批准的法律文件,双方都有履行的义务。日本国内有美国大选会左右世界局势的说法,但世界局势本不该被任何一国内政左右,其他国家也不应允许这种情况发生。无论美国内政如何变化,为了维护世界稳定与繁荣,中日关系都应坚持自己的独特“基轴”,其基本依归,就是我反复提到的中日四个政洽文件确立的原则和精神。希望日方同中方一道维护好两国关系的“基轴”。
我记得去年3月抵达日本履新时,日本媒体在机场问过我同样的问题,我的回答是努力维护发展健康稳定的中日关系,因为这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近一年来,我怀着这样的信念和愿望,同日本各界人士广泛接触,努力推进中日各领域交流合作。对于两国之间存在的问题,我始终主张按照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确立的各项原则妥善管控处理。这不仅是过去两国关系重建发展的宝贵遵循,也是未来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
据“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27日消息,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举办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专题讲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成林主持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