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4日电 (记者 刘育英)记者14日获悉,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生成式人工智能、深度合成等新技术快速发展,为生成合成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提供了便利工具,在促进经济发展、丰富网上内容、便利公众生活的同时,也造成虚假信息传播、破坏网络生态等问题。

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标识办法》旨在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标识办法》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主要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两种形式。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文本、音频、图片、视频、虚拟场景等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在提供生成合成内容下载、复制、导出等功能时,应当确保文件中含有满足要求的显式标识;应当在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隐式标识包含生成合成内容属性信息、服务提供者名称或者编码、内容编号等制作要素信息。

据介绍,配套《标识办法》,强制性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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