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最高法:加强科技创新行为保护力度 坚决打击遏2022澳门资料大全正版资料免费制各类侵权行为
中新网1月6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1月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及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在会上表示,依法加强科技创新行为保护力度,坚决打击遏制各类侵权行为。
会上,有记者提问:《意见》围绕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给出了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的司法指引,人民法院在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
郃中林介绍,人民法院以制度建设“增激励”,以法律实施“强保护”,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主要从以下三方面采取了多项具体举措。
一是加强科技创新成果司法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及时回应新质生产力市场化产生的新问题,依法承认和保护新类型创新利益。加强对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产业科技成果司法保护,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大种业、医药、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定全面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司法解释,发布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四批50件,推动构建多元立体的种质资源综合法律保护体系。制定药品专利链接司法解释,推进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落地实施,依法保障公众用药可及性和公共卫生事业创新发展。出台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见,保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完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二是突出科技创新主体司法保护,完善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合理认定技术成果开发、转让、许可等环节形成的利益分配及责任承担,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在保护企业技术秘密的同时,保障科技人员择业自由和后续创新。依法确定科技成果权益归属,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运用。去年(2024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陶凯元大法官主持开庭审案,促成涉“骨关节炎药物”专利权属纠纷系列案当事人当庭达成全面和解,让科研主体勇于创新、安于创业,专心致志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坚持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在多起既涉及国有企业创新成果保护又事关民营经济发展的案件中,均一揽子实质性解决系列纠纷,努力为各类企业合作共赢创造条件,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依法加强科技创新行为保护力度,坚决打击遏制各类侵权行为。充分发挥发明专利等技术类案件集中审理优势,积极运用诉讼保全、惩罚性赔偿等救济手段,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完善诉讼保全制度,行为保全复议上提制度实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去年依法审结3起案件,既有撤销行为保全裁定的案件,也有维持行为保全裁定的案件,切实彰显了行为保全复议新制度的司法救济功能和司法改革效果。
二是要拓宽合作领域。中日经济利益深度融合,产业链供应链密切相连,近年来双方在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医疗康养等领域开展了很好的合作,在科技创新、第三方市场合作等方面合作潜力巨大。着眼未来,中日两国都面临数字转型、绿色转型等共同挑战,需要解决人口减少和老龄化带来的共性问题。从大趋势看,中日经贸合作将继续从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加速演变,双方优势互补将激发更大乘数效应。希望日方与时俱进,同中方共同创新、共同发展。
去年日本在华新设外资企业888家,同比增长7.3%,是中国第三大外资来源国。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调查显示,90%的日企希望扩大在华业务或维持现状。中国日本商会对1700家会员企业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88%的日本企业仍将中国视为重要市场。近五年外商在华直接投资收益率约9%,而日本企业2022年这一数据达到18%。对日本企业而言,中国市场回报率远高于其他市场。
吴江浩: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外资企业有进有出是正常现象。确实有部分外企退出中国,但没有出现所谓“逃离潮”。过去几年,受新冠疫情、地缘政治、贸易保护主义等多重因素影响,全球跨国投资出现普遍性下滑趋势。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统计,2023年全球跨国直接投资额减少18%,主要外资流入目的地都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像印度减少47%,东盟减少16%。与之相比,外国投资者对华投资热情并未减退,依然坚定看好中国发展前景。2023年中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53766家,同比增长39.7%。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339.1亿元人民币,引资规模仅次于2021年、2022年,处于历史第三高。同时,中国引资结构持续优化,高技术产业引资占比达到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