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8日电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除了大家熟知的电梯,日常生活中我们身边还有哪些特种设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过程中又有哪些风险隐患?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就这批典型案例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题一:发布本批典型案例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此次最高检发布的是10件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娱乐设施等。目前,特种设备已成为现代工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也已成为特种设备第一生产大国和第一使用大国。然而,由于特种设备的特性和工作环境的复杂性,特种设备运行安全成为影响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容忽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2023年1月至今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公益诉讼2174件,提起诉讼7件。我们集中发布这批案例,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全国各级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起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案件,织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
问题二:这批案例有什么值得关注的特点?
答:本次发布的10件案例涉及电梯、锅炉、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多个类型的特种设备,同时还涉及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不同环节。案件线索来源既有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自行发现,也有人民群众、“益心为公”志愿者举报反映,还有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转化而来的,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能够集中展现检察机关在办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经验做法和成效。总体来说,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积极拓宽线索渠道,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时,秉承预防性司法理念,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聚焦特种设备重大风险隐患,主动作为,积极履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构建数字监督模型,发现电梯虚假维保、超期维保、未委托维保等异常信息30余万条,督促行政机关对违法企业立案154件,推动“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升级优化。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衔接转化,针对代表建议提出的燃气陶瓷窑炉安全隐患问题,邀请景德镇陶瓷大学教授作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调查核实,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办案模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合力履职,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反映,针对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中存在安全带破损、在岗工作人员人证不符等安全隐患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促使运营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二是综合运用监督手段,切实督促整治安全隐患。特种设备涉及的社会面广、专业性强。办案中,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磋商、听证、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确保监督质效。河南省嵩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中央空调冷凝器、蒸发器未依法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检等隐患问题,通过公开听证,厘清监管职责,明确整改举措,推动行业规范化整治。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商业综合体未规范设置自动扶梯安全防护设施等公共安全隐患问题,以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辖区内45家使用单位的563部自动扶梯得到全面排查整改。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检察院针对起重设备无生产厂家、无产品合格证,也未进行使用登记且未进行年检等问题,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促使案涉起重设备全部拆解淘汰。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老旧小区电梯长期“带病运行”问题,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促使相关行政机关对全县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进行系统整改,并推动出台特种设备监管工作制度。
三是注重延伸监督效果,推动行业综合治理。检察机关在办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坚持运用系统思维,注重以点带面,以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为目标,努力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未经检验投入使用等问题,助力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制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实现增设电梯从项目立项、审批、施工及使用监管等环节的规范管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针对物流集散中心部分叉车未依法登记脱离监管等问题,与道外区市场监管局签订《关于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形成区域监管共识,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以点带面,在全市开展专项监督,排查整治违规叉车6000余台。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浴室锅炉利用“大容小标”逃避监管行为,与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公安以及属地政府召开圆桌会议,通过分类整治,产、销异地监管协作,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问题三:检察机关为什么聚焦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安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答: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通俗称法就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是为了解决群众尤其是老年群众上下楼不方便的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不同于新建小区安装电梯,看似是一个小工程,但实际上涉及土建、电力、燃气、电梯安装及使用管理等单位,环节众多,一旦管理不到位,会导致加装的电梯存在安全运行风险,也因此与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共同成为当前电梯安全监管的两项重要内容。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聚焦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针对安装、使用等环节存在的安全监管漏洞,选定老年人数量多、老旧小区数量较多的都江堰市,结合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指导开展专项行动并在全省部署。成都、达州、德阳、南充、泸州等10个市、州检察机关积极落实省检察院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电梯安全监管。截至目前,四川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电梯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案件52件,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9份,督促整改5000余台电梯安全隐患,助推惠及30余万群众的加装电梯规范建设。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出台工作细则,健全完善住建、民政、市场监管等10部门分工负责、协同监管机制,从源头解决因使用管理不当导致的运行安全风险问题,将电梯安全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为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供安全保障。
问题四:下一步检察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领域工作?
答: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最高检党组部署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坚守法律监督定位,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案件办理力度,切实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深化科技赋能,提升监督质效。加强大数据和信息技术的运用,围绕“可诉性”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聚焦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不同环节,通过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借助第三方科研机构、检测中心力量,确保问题找得到、症结找得准,实现办案的精准性和规范性。
三是坚持协作配合,凝聚保护合力。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作,以联合开展专项监督、发布典型案例、出台协作机制等方式,凝聚各方共识,推动形成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公益保护合力。认真落实检察一体履职要求,注重上下级、跨区域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纵向顺畅贯通、横向紧密衔接的工作格局。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推动系统治理。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的价值追求,持续强化类案发现意识,通过个案办理挖掘出该领域普遍存在的治理短板漏洞,通过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政协提案、代表建议相衔接的方式,推动完善相关行业、区域治理制度机制,助推解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的难点、堵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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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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