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快递被消火栓“签收”的现象引发广泛关注。据《法治日报》报道,在北京市某大型社区,楼内消火栓竟充当起了快递柜,消防水带上堆满快递,消火栓也被快递塞得满满当当,严重妨碍消防器材的取用……此前,多家快递公司的App和小程序都可以选择或自定义设置代收点为消火栓。7月15日起,一些快递公司对此进行了修改,已经不能设置为消火栓。不过,有的快递公司仍然支持在地址栏中直接将收件地址填写为消火栓,系统并不会拦截。

消火栓不是快递柜,而是生命的守护神。然而,当消火栓被快递塞满,当消防水带被包裹缠绕,当紧急时刻消防器材无法快速取用,我们就会失去最佳的灭火时机。用消火栓“签收”快递不仅暴露出对生命安全的漠视,还踩踏了法律底线。

《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这些规定既是法律红线,也是安全底线。然而现实中,一些收件人为了图方便,将消火栓设为代收点;一些快递员为了赶时间,将包裹随意塞入消火栓;一些快递企业为了迎合客户,在系统中允许将消火栓作为代收点,或默许快递员、收件人通过消火栓“签收”快递。这种层层失守的违规行为,给消火栓添了堵,也制造或放大了安全隐患。

用消火栓“签收”快递,法律后果相当严重。根据《消防法》,收件人或快递员有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快递企业同意或默许将消火栓作为代收点的,法律责任是“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如因消火栓被快递占用延误火灾救援,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扩大,要求将快递放入消火栓的收件人、主动将快递放入消火栓或根据收件人的要求将快递放入消火栓的快递员、存有明知或应知情形的快递企业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未尽到管理职责的物业公司则应承担补充责任。如果收件人、快递员、快递企业等主体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相关责任人员将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治理用消火栓“签收”快递的乱象,需要多方发力、多管齐下。快递企业要全面整改系统漏洞,彻底取消消火栓作为代收点的选项,拦截将收件地址设为“消火栓”的违规设置,加强对快递员的培训和管理,禁止快递员把快递放入消火栓。

物业公司要承担物业管理责任,教育引导小区居民正视消火栓的安全功能,知晓法律底线,认识到占用消火栓的违法属性和危害性,形成不占用消火栓的共识,并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清理消火栓内的快递物品,确保消防设施随时可用。消防等监管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对屡教不改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惩处,曝光典型案例,释放法律的惩戒、警示、教育效应。

消费者则应增强安全意识,主动拒绝将消火栓设为代收点。只有人人重视消防安全,处处遵守消防法规,才能筑牢生命安全的防火墙。

消防安全无小事,我们不能把一时的方便凌驾于生命财产安全之上,不能让随意和侥幸成为安全隐患。快递可以等,但生命不能等;包裹可以重发,但生命不能重来。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抵制用消火栓“签收”快递行为,还消火栓以“清净”“安宁”。(杜蒿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