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2日电 国新办12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有关情况。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在会上介绍,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近五年来,各项改革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重要进展。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总结。

首先,在推动创新发展方面,推出了一大批创新举措,在支持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明显成效。比如,支持深圳率先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允许跨国集团在境内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实现币种自选、划转自由、资金混用,截至今年5月底,55家跨国公司参与了试点,业务额达到了3400亿美元,更好地统筹了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实现路径,已累计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104单,发行规模225亿元,惠及企业1535家,有效支持了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再比如,发挥重要窗口功能,以率先探索深港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实现路径为总抓手,推动投融资、贸易、人员流动等高度便利化,形成全链条全周期的规则标准和制度规范。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深圳市发展能级,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引擎作用。

其次,在着力为国家试制度方面,形成了一批重要的制度成果。不少原创性制度成果已被规范上升为国家层面相关制度和政策。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已经在全国普遍展开。比如,歇业制度被商事主体登记管理相关行政法规吸收;围绕新兴领域场景等形成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指南、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标准规范,被国家层面制定相关标准吸收借鉴。同时,为完善我国法治体系提供了重要的制度资源。比如,在推进试点过程中,深圳相继推出了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数据条例、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个人破产条例、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等一批具有全国首创性、引领性的经济特区法规,多项法规填补了立法空白,为国家相关领域立法提供了第一手的经验。

第三,在引领示范方面,涌现出了一批鲜活案例和好做法,为其他地区提供了重要范例。近年来,分三批对试点形成的48条经验举措,在全国或其他具备条件的地方复制推广,形成改革联动效应和放大效应。

总体来看,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近五年来,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形成了一批重要改革创新成果,为全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提供了经验资源、发挥了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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