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最高法馬會傅真、中国贸促会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中新网1月2日电 据最高法网站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商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建立健全商事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要积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总对总”机制在预防和化解商事纠纷的独特优势作用,促推更多商事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通知》指出,最高人民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依托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在线调解平台,畅通线上线下调解与诉讼对接渠道,为当事人提供委托调解、视频调解、调解协议制作、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申请出具调解书等全流程在线解纷服务。
《通知》规定了商事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调解队伍建设等,并对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选任、管理、培训、指导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贯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过程,推动形成党领导下内外联动、上下协同、有序衔接的多元解纷工作格局。加强沟通会商,推动各地建立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调解队伍绩效评估激励体系,加强多元解纷案例库建设,充分发挥商事纠纷调解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引作用,为商事调解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除了符合条件的项目要纳入“白名单”外,各地也应及时将不合格项目移出“白名单”。住建部、金融监管总局将建立联合调度、及时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省和城市的融资需求落实情况。
二是要拓宽合作领域。中日经济利益深度融合,产业链供应链密切相连,近年来双方在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医疗康养等领域开展了很好的合作,在科技创新、第三方市场合作等方面合作潜力巨大。着眼未来,中日两国都面临数字转型、绿色转型等共同挑战,需要解决人口减少和老龄化带来的共性问题。从大趋势看,中日经贸合作将继续从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加速演变,双方优势互补将激发更大乘数效应。希望日方与时俱进,同中方共同创新、共同发展。
吴江浩: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外资企业有进有出是正常现象。确实有部分外企退出中国,但没有出现所谓“逃离潮”。过去几年,受新冠疫情、地缘政治、贸易保护主义等多重因素影响,全球跨国投资出现普遍性下滑趋势。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统计,2023年全球跨国直接投资额减少18%,主要外资流入目的地都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像印度减少47%,东盟减少16%。与之相比,外国投资者对华投资热情并未减退,依然坚定看好中国发展前景。2023年中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53766家,同比增长39.7%。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339.1亿元人民币,引资规模仅次于2021年、2022年,处于历史第三高。同时,中国引资结构持续优化,高技术产业引资占比达到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