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证澳门100%最准一肖一码监会明确投资者权益变动刻度标准
本报讯 记者李立娟 为统一投资者权益变动标准,正确理解与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制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法律适用意见》对《收购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进行解释,一是明确投资者权益变动的刻度标准,针对《收购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涉及的“每增加或者减少5%”“每增加或者减少1%”,明确为触及5%或1%的整数倍;二是明确投资者持股比例被动触及刻度时无需履行披露和限售义务,由上市公司就因股本变化导致的投资者持股变动进行公告;三是新老划断,明确新规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新规施行后新发现的过去违规行为,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执行。
《法律适用意见》将投资者权益变动统一明确为刻度标准,一方面便于投资者理解,投资者只需关注自身的“静态”持股比例,无需考虑复杂的计算问题;另一方面更能体现上市公司收购的预警意义,便于市场及时了解重要股东持股信息和公司控制权变更风险,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我记得去年3月抵达日本履新时,日本媒体在机场问过我同样的问题,我的回答是努力维护发展健康稳定的中日关系,因为这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近一年来,我怀着这样的信念和愿望,同日本各界人士广泛接触,努力推进中日各领域交流合作。对于两国之间存在的问题,我始终主张按照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确立的各项原则妥善管控处理。这不仅是过去两国关系重建发展的宝贵遵循,也是未来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
二是要拓宽合作领域。中日经济利益深度融合,产业链供应链密切相连,近年来双方在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医疗康养等领域开展了很好的合作,在科技创新、第三方市场合作等方面合作潜力巨大。着眼未来,中日两国都面临数字转型、绿色转型等共同挑战,需要解决人口减少和老龄化带来的共性问题。从大趋势看,中日经贸合作将继续从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加速演变,双方优势互补将激发更大乘数效应。希望日方与时俱进,同中方共同创新、共同发展。
中国跟日本的情况不同。当年日本降杠杆是被动和急速发生的,我们在多年前就主动采取降杠杆措施,防范化解房地产及与之密切关联的各类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当前中国银行系统是健康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下滑,但不是当年日本闪崩的情景。中国城镇化率比发达国家低十几个百分点,仍有大量新增购房和改善需求。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这些措施有助于稳定房地产企业信心和居民住房消费预期,实现房地产市场软着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