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沈阳公积金政策再调整 “商转公”贷款取消对原商贷已偿还年限核查黄大仙救世
中新网沈阳1月16日电(李伶俐)据沈阳市政府新闻办1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消息,为更好满足广大缴存人住房消费融资需求,缓解购房资金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1月1日起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措施。
据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赞介绍,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两大方面。一是优化“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取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中原商贷已偿还3年(含)以上的限制条件;取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中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除申请“商转公”贷款的1笔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以外,不得有其他住房贷款的限制条件。二是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商贷大额还款提取时限,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大额还款的提取时限由“当年内提取”调整为“一年内提取”;取消全款购买沈阳市商品房需缴纳契税后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条件。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筹集部副部长李晓研表示,当前新增房贷与存量房贷间的利差持续扩大,部分存量购房者选择提前还贷来减轻购房利息支出压力。在此背景下,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商贷大额还款提取时限,可以有效解决提前还贷职工的资金需求问题。政策调整前,职工当年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商业贷款,并且大额还款须与当年按月还款额度一并申请提取。选择在年末提前还款,不负债过年,是多数职工的还款习惯。按原来规定,职工若在年末进行大额还款,就必须在当年12月31日前办结提取,留给大额还贷职工提取的“窗口期”较短,不能有效保障职工提取权益。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调整商贷大额还款提取时限,拉长了提取申请时间,可以更好满足提前还商贷职工的提取需求。(完)
“2018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20日期间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商业贷款,贷款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10月20日,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中,同样提到“商转公”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
10月31日,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就“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举行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主持会议并讲话。
在10月31日的集体学习会上,李希提到,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忧患意识,始终居安思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