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我国首部能源法正式实施,有何深意?2024新澳彩资料免费资料大全国家能源局回应
我国首部能源法正式实施,有何深意?国家能源局回应→
1月1日,我国首部能源法正式施行。能源法集中规定了我国能源发展的大政方针、根本原则和重要制度,那么这部国家法律对推动能源转型有哪些制度设计和改革举措?记者对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独家专访。
能源法首次将能源规划确立为一项法律制度。强调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领、指导和规范作用,同时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确立了一系列创新机制。要求建立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制度,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上升为法律制度,强调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 万劲松:要求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首次在法律层面规定实施绿色电力证书制度,鼓励用户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机制,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明确了氢能的法律地位,鼓励发展智能微电网、综合能源服务等能源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能源法要求建设全国统一的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交易市场,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能源领域竞争性业务,鼓励、引导各类资金投入能源开发利用和科技创新。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 万劲松:建立由供求关系、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决定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加强需求侧管理,通过完善阶梯价格、分时价格引导用能行为。要求推动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
此外,能源法创新设立能源产能储备、矿产地储备制度。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义务,保障极端情形下能源安全。(央视新闻客户端)
“我总觉得安置房以后不好卖,而且环境、物业都不如商品房。还有就是我们这的房票是可以转让变卖的,后续也可以把房票换成现金,所以目前还是比较倾向于换房票。”韩女士说。
汪文斌说,日方应正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切,同利益攸关方,特别是与周边邻国进行充分协商,以负责任的方式处置核污染水。随着越来越多的福岛核污染水被排入大海,尽快建立一个由日本周边邻国等利益攸关方切实参与、长期有效的国际监测安排的有效性日益凸显,国际原子能机构应为此发挥应有的作用。日方应全面配合,严防核污染水排海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多次关注“一把手”霸道行权现象,并提到多个案例,包括吉林省白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宇忠一人决定工程项目、招商引资等重大事项,力排众议“关照”利益关系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原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廷宪把所在单位大小事项的决定权视为“自家事”,对工程发包、人事任免、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大搞“一言堂”。福建省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卢林不仅决策时大搞“一言堂”,还在用人中大搞“一句话”,任人唯亲唯利,长期插手下属企业各类岗位的人事调整,利用职权在人员招录、职务晋升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利;江苏省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蔡前锋走上局长岗位后,“感觉自己权力很大,可以在单位高高在上了”,于是插手大部分交通工程项目,贪腐涉及交通工程建设多领域多环节,不仅破坏了交通工程建设市场公平竞争,也严重影响了该市交通系统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