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家
消费者个人信息不该成为“商机”。
一张1953元的机票悄悄变成1430元了,“一卖一买”便宜了523元,却没进到消费者的口袋。据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伴随节假日或出行旺季临行前机票价格跳水,一些机票预订从业者看到高差价带来的“商机”,于是顶风作案,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私自“退高买低”并吞下差价。但目前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因欺诈行为认定存在较大争议,其“退一赔三”诉求大多未得到支持。
虽说机票悄悄被退订后,买的还是同样的航班,也没有耽误旅客出行,貌似消费者没有遭受损失,实则不然。在消费者未授权的情况下,代理商私自“退高买低”赚差价,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更严重侵犯了其知情权、隐私权和信息安全,已涉嫌欺诈。鉴于此类情形频繁发生,且性质恶劣,监管部门不妨将其纳入常态化监管,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在大数据时代,借助手机上的各种App几乎能包办一切,确实便利了人们日常生活,但另一方面,侵犯个人信息情况已然成为一种社会顽疾。而消费者购买机票,就涉及个人多项敏感信息。
消费者基于信任,将个人信息上传至平台购票,却被中间商肆意操弄牟取暴利,而风险却由消费者承担。在这种信息不对等的交易中,消费者自然会质疑这种购票方式的安全性——代理商可随意调用用户数据,平台却无有效应对手段。因此,盗用信息所带来的隐性伤害,其恶劣程度绝不亚于私吞差价。
事实上,在机票“退高买低”行为中,机票预订平台往往将责任甩锅机票代理商,并声称自身无法监控代理商的违规操作。这种说法显然站不住脚。
固然“退高买低”的实施者是机票代理商,但并不意味着平台有多“冤枉”。平台对入驻的机票代理商本身就有监管职责,一旦其出现违规行为,平台就当“甩手掌柜”,这怎么也说不过去。
事实上,旅客机票“退高买低”案例并不罕见,从去年起就有多起事件被曝光,为何时至今日,盗用信息赚差价的交易黑洞还没堵上?
不难想象,放任这种违背诚信的行为频繁发生,不仅会将消费者的信任消解殆尽,还会影响整个行业的声誉和形象。这无疑值得行业乃至机票售卖的各个主体和环节予以重视。
作为消费者购票的关键环节,平台能做得不少。比如,加强对机票代理商的资质审核,对异常信息严加监控,建立和航空公司的信息共享机制,并对机票代理商违规行为“零容忍”。同时,平台理应优化投诉处理机制,协助消费者固定证据,降低维权成本。此外,平台之间不妨建立共享的黑名单机制,防止违规机票代理商转战其他平台“重操旧业”。
总之,机票价格波动,消费者不能被蒙在鼓里,更不能被“退高买低”。而彻底治理违规代理乱象,还需要行业建立更透明化的交易机制,方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丛林(媒体人)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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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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