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零首付”购澳门一肖一码准选一码的应用场景房得不偿失
“零首付”购房得不偿失
郭子源
“零首付”购房套路又开始露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日前发布的《关于“零首付”购房的风险提示》称,“零首付”购房不可行、不可信,需警惕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零首付”购房看似轻松划算,实则增加购房者经济负担,暗藏诸多风险。
稍有金融常识的人肯定知道,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不可能为“零”,所谓“零首付”,一定是从其他渠道把首付款给“套”了出来。从哪里套取呢?购房者要高度警惕以下三类陷阱。一是第三方垫资,通常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提前垫付首付款。二是高贷,卖房者、中介机构等联合购房者,故意做高购房合同价格,以此增加银行的放贷金额,把高贷出来的那部分资金用作首付款。三是挪用资金,不法中介怂恿购房者向银行申请经营贷、消费贷,甚至为购房者“包装”虚假经营主体身份,将银行发放的其他用途资金当作购房首付款。
既然“零首付”的钱是从其他渠道“套”出来的,这笔资金就不可能没有成本,从实际情况看,这项成本还十分高昂。在第三方垫资的套路下,购房者需要向垫资方分期偿还资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费用、手续费用等,息费水平远高于银行贷款。在高贷的套路下,由于购房合同的价格被人为抬高,购房者势必要承担更多的税费,还要额外向中介机构支付名目繁多的服务费。
除了多付钱,购房者还将面临诸多风险,甚至涉嫌骗取贷款犯罪,可谓得不偿失。在挪用资金的套路下,由于购房者将经营贷、消费贷挪作他用,一旦此行为被银行发现,银行将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整改、提前归还贷款或者下调贷款风险分类。如果购房者无法提前归还贷款,自身的征信记录将被影响,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原中国银监会2017年曾联合印发通知,严禁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资金挪用于购房,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首付分期和变相首付垫资行为。此外,需特别注意的是,在申请经营贷的过程中,不法中介往往为购房者伪造交易背景、账户流水等,这些操作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由此可见,“零首付”购房并非什么灵丹妙药,而是新瓶装旧酒、拆了东墙补西墙,其本质是从非银行渠道借钱买房,往往不仅没有解决购房者的资金流动性问题,反而抬高了购房者的资金成本,加剧了流动性紧张。2024年以来,我国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持续优化,新发放房贷利率稳步下行,购房门槛也进一步降低,全国层面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已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已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购房者如有贷款需求,一定要通过正规金融渠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可承担、可持续的贷款金额,切忌听信不法中介的花言巧语,最终得不偿失。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持续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放宽境外机构入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准入条件,允许境外非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取消境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的总资产要求。
如果中美欧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问题上能达成一些共识,意义将是十分重大的。其中一个关键正如中方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所提到的,反对以意识形态划线或构建排他性集团,恶意阻挠他国人工智能发展;反对利用技术垄断和单边强制措施制造发展壁垒,恶意阻断全球人工智能供应链。能否抱持这种健康的、建设性的心态,不仅关系到此次峰会的具体成效,也关系到人工智能的安全发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多次关注“一把手”霸道行权现象,并提到多个案例,包括吉林省白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宇忠一人决定工程项目、招商引资等重大事项,力排众议“关照”利益关系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原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廷宪把所在单位大小事项的决定权视为“自家事”,对工程发包、人事任免、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大搞“一言堂”。福建省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卢林不仅决策时大搞“一言堂”,还在用人中大搞“一句话”,任人唯亲唯利,长期插手下属企业各类岗位的人事调整,利用职权在人员招录、职务晋升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利;江苏省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蔡前锋走上局长岗位后,“感觉自己权力很大,可以在单位高高在上了”,于是插手大部分交通工程项目,贪腐涉及交通工程建设多领域多环节,不仅破坏了交通工程建设市场公平竞争,也严重影响了该市交通系统的政治生态……